2013年7月2日星期二

为别人活

最近无端总想起“为别人活”,觉得那真是做人的一个境界。
记得看李光耀《我一生的挑战——新加坡双语之路》里有这么一句话。好象是一名南洋小学的前校长讲的。
翻找一下,却找不到。
大意是:多少岁(好象是40岁)之前是为自己活,之后为别人活。
我愿学习这样的生活态度。
49岁了。从今天起,为别人活!活出生命的价值来!!!——第一个当然是为至亲至爱的家人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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